離開浦發銀行近3年半后,該行原副行長穆矢于11月2日晚間落馬。
(來源:上海紀委監委網站)
18歲即參加工作的穆矢,在浦發銀行任職近17年。擔任浦發銀行副行長期間,該行成都分行曾被監管開出4.62億元的天價罰單,作為當事責任人,穆矢亦被罰款30萬元。穆矢還曾是浦發銀行最高薪的高管,據浦發銀行2016年年報,穆矢當年內從該行領取的稅前報酬為377.7萬元。
浦發銀行工作近17年
2017年6月辭職
簡歷顯示,穆矢出生于1961年9月,18周歲時參加工作。1994年3月至2000年7月間,穆矢歷任天津信托投資公司總經理助理兼辦公室主任、信托業務二部總經理、信托總部總監等職。
2000年7月,穆矢進入浦發銀行,自此開始了其近17年的浦發銀行任職生涯。剛來到浦發銀行時,穆矢任浦發銀行天津分行籌建負責人。次年3月,其任浦發銀行天津分行副行長、黨組副書記。2004年6月,穆矢掌舵浦發銀行天津分行,任該行行長、黨組書記、黨委書記。
2008年3月,穆矢步入浦發銀行總行,任風險管理總部總監。次年6月,穆矢成為浦發銀行副行長。2015年3月,在副行長的基礎上,穆矢又兼任浦發銀行董事會秘書。當年10月29日,穆矢辭任浦發銀行副行長,專職擔任該行董秘。
2017年6月12日,浦發銀行發公告稱,因“工作變動原因”,穆矢于當日辭去董事會秘書職務。在公告中,浦發銀行表示,“公司董事會對于穆矢先生在任職期間為公司做出的貢獻給予高度評價并致以衷心的感謝。”
(來源:浦發銀行公告)
根據2017年7月的新聞報道,穆矢從浦發銀行辭職后,加入萬達金融集團,任職萬達金融集團副總裁一職。
任內成都分行現4.6億天價罰單
曾是浦發銀行最高薪的高管
業內認為,穆矢此次離職約3年半后被查,或與2018年1月曝出的浦發銀行成都分行違規發放貸款案件有關。
2018年1月19日,銀保監會網站對外發布公告,稱2017年以來,銀監會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存在重大違規問題。公告指出,為掩蓋不良貸款,浦發銀行成都分行通過編造虛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權審批等手法,違規辦理信貸、同業、理財、信用證和保理等業務,向1493個空殼企業授信775億元,換取相關企業出資承擔浦發銀行成都分行不良貸款。
公告表示,這是一起浦發銀行成都分行主導的有組織的造假案件,“涉案金額巨大,手段隱蔽,性質惡劣,教訓深刻。”基于相關違法違規事實,四川銀監局當時依法對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罰款4.62億元,并對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原行長、2名副行長、1名部門負責人和1名支行行長分別給予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警告及罰款。相關涉案人員彼時已被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公告還稱,“銀監會近日已依法對浦發銀行總行負有責任的高管人員及其他責任人員啟動立案調查和行政處罰工作。”
(來源:銀保監會網站)
行長助手注意到,此案在當時引發了多家頭部媒體的關注,包括人民日報、金融日報、中國證券報等。次年10月,對“總行負有責任的高管人員”的處罰也來了,受罰人中就包含穆矢。
(來源:銀保監會網站)
根據銀保監會網站2019年10月12日披露的罰單,因“浦發銀行對成都分行授信業務及整改情況嚴重失察,當事人對該項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時任浦發銀行副行長的穆矢被罰30萬元。同時,時任董事長吉曉輝、時任行長朱玉辰在管理中存在失職行為,均被處以警告并罰款20萬元。
(來源:銀保監會網站)
今年10月16日,銀保監會再發公告,稱對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發生的違規發放貸款案件,銀保監會已依法對浦發銀行總行時任董事長、時任行長、1名原副行長等總行責任人員,對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原行長、2名副行長、1名部門負責人和1名支行行長等分行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罰,并責成浦發銀行對相關責任人員嚴肅處理。“目前,已有311名責任人員受到浦發銀行內部問責,多名中高層管理人員受到黨紀處分,地方人民法院已對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原行長等21名刑事被告人作出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浦發銀行是1992年8月28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1993年1月9日開業、1999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行設在上海。截止今年3季度末,浦發銀行總資產約為7.67萬億元,不良率為1.85%,資本充足率為13.75%。
此外,穆矢還曾是浦發銀行最高薪的高管。據浦發銀行2016年年報,穆矢當年從該行領取的稅前報酬為377.7萬元,為浦發高管中報酬最高的人士,時任董事長吉曉輝、行長劉信義的報酬均為80.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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